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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告
2017年国考补录公务员河北国税系统面试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2017-05-16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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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6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ebtax.gov.cn。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石家庄市栾城区国家税务局,职位代码:0701001201。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5月16日17时前传真至0311-88625682或发送扫描件至rsc@hebtax.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携带以下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4.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报考职位条件有户籍和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复审地点为: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71号,由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沿新石南路西行1000米左右即到,详见附件5)。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5月21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71号,由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沿新石南路西行1000米左右即到,详见附件5)。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当天,在考点门口以每6个考生为一组按抽签序号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全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网络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017年5月25日进行,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具体有关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将发布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请考生予以关注。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311-88626789(电话)


  0311-88625682(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 面试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5. 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详细地址及乘车路线


  附件1-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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