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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高悬审计利剑,“职务消费”才肯入笼
http://www.hebeigwy.org       2014-09-04      来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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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日前通过,《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对过去各种文件、报道中常常使用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进行了很大力度的改革调整。(9月3日人民日报)

  久为公众病诟的国企老板“职务消费”,是对企业负责人履职保障和履职支出的习惯性统称。近几年,“职务消费”变味,不是因为国企老板不该因公消费,而是不合理消费占比重过大,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职务消费成了一个筐,是草是菜都可以往里装。究其原因,恐怕某些国企负责人难脱以权谋私的嫌疑。

  如果说“职务消费”乱象是由于缺乏对职务消费明确界定造成的,我想不会有几个人真的相信。公私的界线明摆着,不用划一杠,也能分得清。深圳个别国企公款购买10余张高尔夫球卡,且将持卡作为班子成员的一种待遇。难道这些国企不知道这样做不对?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的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以至于陈同海案发后,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腐败被称为“陈同海漏洞”.难道陈同海糊涂到辨不清这是腐败?

  造成乱花钱,是缺乏严格的财务审计监督的结果,甚至为了所谓企业发展,多少还有怂恿的成分。

  《意见》对“职务消费”进行了改革调整,明确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范围。如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共3项;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共4方面。这4个方面也要明确标准,严加控制,等于划定了政策红线,的确意味着今后执行起来更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透明性。

  制度无疑是好制度,但要活起来,硬起来,仍然离不开财务审计监督这把利剑。否则,所谓“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就成了“职务消费”的新马甲,照样曲径通幽,花天酒地甚至“公私合营”.

  《意见》强调了4个“严禁”,列出了国企负责人不准“消费”的负面清单,如取缔企业用公款为负责人办理的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会员等等,总之,与公事无关的不准公款支出。但这些消费项目,如缺乏过硬的审计监督措施把门,很难堵住变通之术的蒙混过关。

  说到底,规范所有官员花钱,都是一个道理,关键点不在于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而在于不该做不能做的,让他想做也做不成。钱在自己屁股下边坐着,管不住一双手,难免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奇高,不一定是因为给国家赚钱多贡献大,而是自己掌管着票子,无人去束缚其会捞钱的双手,才得以“自由发挥”,甚至“淋漓尽致”,弄出诸多“穷庙富和尚”来。规范管理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也要把着眼点放在审计监督和财务公开上,加大追责惩戒力度,让破红线者得不偿失,才能真正让支出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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