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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招聘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2014-09-25      来源:河北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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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直机关第二门诊部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14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隶属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性质为差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省直机关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为广大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政治历史问题;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有A类驾驶资格;

  7、有10年以上驾龄;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4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9月2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及电话: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18号);电话:0311-87227502。

  3、报名时间:2014年9 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十年以上驾龄证明。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我单位人事科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及报考人员的学历、驾驶证等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果由人事科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人员:苏玲亚;联系电话0311-87227502;手机15531100877。

  6、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但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经报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7、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直二门诊人事科负责通知考生。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涵盖了与招聘岗位及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笔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于2014年10月12日上午9点-11:00在省直二门诊四楼大会议室参加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电话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人事科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三名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答辩、专家测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的成绩按照5:5的权重计算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省直二门诊四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后,必须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履行所招聘的岗位职责,实行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118号

  联系部门:省直二门诊人事科

  联系电话:0311-87227502

  附件:《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公开招聘报名表》

  《准考证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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