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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务员考试
2016年沧州河间市医院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2016-03-14      来源:河间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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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河间市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8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本市公办医疗机构的在册在职人员及招聘人员不允许报考。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备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生政策且未取得《结论证》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临床岗位:30人,要求具有临床专业(西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护理岗位:50人,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护士资格,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影像专业:1人,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检验专业:1人,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招聘名额内直接聘用,相关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


  三、报名


  2016年3月15日至 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报名者可登陆河间市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市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超计划生育的需提供计生《结论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复印件附《登记表》后装订;4张同版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素颜照),并粘贴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报考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如达不到报名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岗位的招聘办法。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于考试前2天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由有资质的外地中介机构组织。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关医学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与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若笔试成绩、全日制学历仍然相同,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办法与体检递补办法相同,递补者要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民医院和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办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因公示有问题取消聘用及聘用1个月内人员自动离岗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市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合同期满,双向选择,择优续聘。合同期内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本单位在聘同类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请在河间市人社局网站(在地址栏直接输入:河间市人社局.政务)下载。同时,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7-3239362(市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1:河间市市医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资格审查表.doc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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